《南木林县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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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办函〔2024〕100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一表通”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一表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结合我县作为自治区“试点县”工作实际,有效破解基层报表多、重复填、渠道杂等突出问题,推动“一表通”工作在我县落地见效,切实减轻基层填报报数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一数一源”“只报一次”,通过机制性安排,精简合并报表,严控新增报表,明确数据治理和共享责任,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报表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地方发展和群众服务,最终实现“三减三增”工作目标。即减报表(月均报表减少90%)、减时间(报表处理时间减少90%,部门报表生成时间减少90%)、减人员(报表人员减少90%)。增数据精度(变多点存储为集中管理,变急拿现找为随时取用,变参差不齐为真实准确)、增工作效能(实现台账数据统计分析,确保决策执行更加科学高效)、增群众获得感(基层干部从繁琐的报表任务中解脱出来,能够更好地投入到中心大局任务)。
短期目标(2025年10月至2026年8月):在各乡镇和部门范围内,完成报表梳理整合工作,精简报表数量50%以上。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和数据标准体系框架,规范基层报表填报渠道,初步实现部分高频数据“一次填报,多方共用”,减轻基层干部重复报数工作量50%以上,显著提升基层数据报送效率。
中期目标(2026年8月至2027年6月):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对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工作在全县所有乡镇和部门推广并及时进行查缺补漏,做实做优、评估事项效力。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标准体系,实现80%以上政务数据在终端处理,确保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基层数据报送的差错率降低至5%以内。
长期目标(2027年7月至2027年12月):实现各类基层报表全面纳入清单管理,“一数一源一标准”进一步巩固,基层报表数据共享需求得到普遍满足。构建完善基层报表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形成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共享生态。基层干部能够充分利用回流数据开展精准服务和精细化治理,大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南木林县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原则
通过建立“只报一次”数据共享平台,坚持三个“突出”,突出数据共享原则,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避免基层重复填报;突出标准统一原则,对基层报表的格式、内容、指标等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突出安全可靠原则,数据共享和使用过程中,严格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并整合现有报表
1.开展报表精简清查逐级认领。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对近3年历史报表开展全面清查,详细登记报表名称、报表字段、报表类型、报送周期、填报主体、报送渠道、需求部门、报送层级、业务事项名称、审批流程等信息,形成全县基层报表台账。在清查过程中,各部门、各乡(镇)不得瞒报、漏报,确保报表信息完整准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推动基层报表源头减量。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基层权责清单,对各部门已认领的报表,按照“两个一批”的方式,进行分类精简整合形成各部门业务表,即对过度留痕、超出基层职责范围、工作时效已过的报表“清理一批”;对业务事项相似、数据定义接近、重复采集频率高的报表“整合一批”。涉及多个需求部门的基层报表,应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对报表进行精简整合,要明确报表数据来源、采集要求和数据协同方式等,形成跨部门业务表。强化统筹规范部门业务表和跨部门业务表,自上而下逐级汇聚形成统一的基层报表清单,让基层形成可预期、可明确的填报任务“一本账”。(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严格控制基层报表增量。专班组牵头建立业务表新增、调整、退出等管理机制和业务表分级审核机制。县本级新增业务表或在已有业务表中新增数据项需经本级专班组审核准入,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未纳入清单管理的临时采集需求,经本级专班组审核准入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后,可采取临时报表的形式下发基层填报。(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统一数据报送渠道
4.应用“智能报表平台”。依托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的“智能报表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基层报表报送渠道,实现统一填报入口、统一制表下发、统一归集汇总、统一存储共享,为基层减负和基层治理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5.整合基层报表填报渠道。专班组组织各部门依托“智能报表平台”统一基层报表填报渠道。对无应用系统支撑的报表,均纳入“智能报表平台”统一管理。对已有应用系统且需要下沉至基层填报数据的报表,应推动数据、系统对接,逐步实现与“智能报表平台”的整合,确保平台之外无报表。严格管控通过其他政务应用程序、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光盘刻录、纸质文件等方式采集、报送报表,破解基层工作人员多点登录、重复填报等难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6.数据对接与共享。按照数据共享需求,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将相关数据接入“一表通”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方式、权限和流程,实现数据的按需共享和实时交换。对于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共享的数据,通过平台进行统一调度和传输,确保数据流通顺畅。(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四)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7.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制定数据质量监控指标体系,从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等方面对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利用数据质量监控工具,对数据进行定期抽检和异常数据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基层报表数据“一数一源”清单,对数源单位有分歧的,由县直各单位会同专班组确认数源单位,数源单位牵头制定数据标准,及时按需汇聚更新数据,保证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五)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8.制定数据共享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共享的原则、范围、方式、流程、安全保障等内容,规范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数据共享申请审批机制,对需要共享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共享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加强对数据共享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9.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对因数据安全问题导致的后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数据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六)加强培训与宣传
10.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基层干部对新的数据填报方式、共享平台操作等方面的需求,宣传培训组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演示、实操指导等方式,确保基层干部熟练掌握数据填报、共享平台使用等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南木林县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举措、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借鉴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等先行先试省(区、市)工作经验,同步做好“智能报表平台”项目设计等准备工作。
2.召开全县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工作任务。
3.各部门、各乡(镇)明确工作联络人,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二)试点工作阶段
4.试点报表精简整合。组织各部门、各乡(镇)梳理近3年历史报表,整理形成基层报表摸底台账,并对报表清单进行优化完善,逐级有序开展基层报表认领工作,各部门已认领的报表,进行分类精简整合,将最终报表报自治区专班组。(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统一数据报送渠道。对接使用自治区“一表通”系统,实现试点县统一上报渠道,待自治区集中培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再对各部门及各乡镇进行集中培训,并推动业务表上线。(完成时限:待自治区“一表通”系统建设完成后)
(三)推广完善阶段
6.建立推广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县范围的业务培训,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填报、共享平台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技能。(2026年10月底前)
7.体系完善。持续推动基层报表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体制机制重塑,实现我县各类基层报表全面纳入清单管理,“一数一源一标准”进一步巩固,形成基层报表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成时限:2027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县级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基层报表数据“一表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自觉服从专班组任务安排,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基层报表的摸底、精简、整合,依托“一表通”统一报送渠道,建立基层报表新增、调整、退出审核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报表数量;加强基层报表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和数据资源效能,推进跨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动基层报表数据由“向基层要”变为“从系统取”,切实为基层真减负,避免出现只减报表数量、不减填报数据等现象。
(三)注重监督考核
专班组要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发现加重负担、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纠正,杜绝基层报表数据体外循环。明确考核标准,以最优评价反映考核结果。开通反馈渠道,通过线上匿名反馈、实地调研摸排和适时电话调研等渠道开展,了解“智能报表平台”在基层使用和减负情况。对报表仍在体外循环、“智能报表平台”使用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的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严格督办,定期对督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确保应用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原则,对自治区统建“一表通”系统进行个性化功能扩展,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1:南木林县“一表通”工作协调机制.docx

          2:南木林县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专班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