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 2025 年农牧民群众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专项培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浏览人数:0
日期:2026-01-27

政策解读:http://www.nmlx.gov.cn/public-wj-detail.thtml?cid=515198&___sys_cms_preview___=0cc640c1c8c9f9eb18f8cf2c93e0de05dc561e2f8c43cdf9c44294d0a2a00736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日喀则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日喀则市 2025 年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推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委教组〔2025〕1 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普力度,提升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结合南木林县 18 至 50 岁农牧民群众(含僧尼)以及不具备普通话交流能力的村(居)干部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情况、社会用字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专项培训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语言基础。

二、政策核心目标

2025 年实现农牧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基本消除语言障碍,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助力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具体而言,通过培训使村(居)“两委” 干部、农牧民党员及青壮年群体等重点对象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融入现代化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以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常用交流语句和简单易学常用规范汉字为核心,以《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语言文字培训读本》为主要教材,可根据当地旅游服务、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实际需求补充调整内容(调整后需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具体课程涵盖交往(打招呼、做介绍)、就餐(订餐、点菜、用餐)、购物、看病(就诊、探视、买药等)、便民(行程、购票、问路等)、社会(自我介绍、借条书写等)六大场景,贴合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

四、培训对象范围

  1. 核心对象:南木林县 18 至 50 岁农牧民群众(含僧尼)以及不具备普通话交流能力的村(居)干部,共计 1820 人。

  2. 自愿参与对象:50 岁以上不具备普通话交流能力的村(居)干部和农牧民群众(含僧尼),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五、培训方式及安排

(一)培训形式

采用面授方式,由 151 个行政村驻村工作人员及各驻寺干部开展线下培训,运用 “讲、听、学、写、练” 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重点强化普通话基础知识和听说能力训练,同时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解读等内容。

(二)培训载体

每天在村党员活动室集中培训不少于 6 小时,结合 “一对一” 补课、互帮互学等形式开展。县委组织部(强基办)、县委统战部指定专人担任教师,培训课程表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

(三)实施进度

  1. 动员部署与师资培训阶段:2025 年 3 月 11 日 —12 日,组织线上师资专题培训(每天不少于 6 小时,总培训次数不少于 12 次),解读方案精神、指导培训内容。

  2. 集中培训阶段:2025 年 3 月 17 日 —22 日,各乡(镇)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总培训课时不少于 60 小时。

  3. 考核结业阶段:2025 年 3 月 27 日,组织统一笔试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需参加下一期同类培训。

  4. 总结表彰阶段: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总结会议,通报培训成效。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王磊任组长,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17 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筹推进培训工作。

(二)职责分工

  • 县教育局(语委办):负责统筹规划、全程指导监控、考核命题及结业证颁发。

  • 县委组织部(强基办)、县委统战部:协调安排驻村工作队员、驻寺干部担任辅导教师。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参训人群摸底调查,核清人员底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及各寺管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考试考核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经费来源于市财政局资金拨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师培训费、培训教材、口袋书、宣传单、横幅、交通费用等,讲课教师师资费按照(藏组发〔2020〕84 号)相关规定兑现。

七、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培训机制,各乡(镇)成立培训领导小组,细化措施,保障培训期间人员交通安全。

  2. 做好宣传报道: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培训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推普的良好氛围。

  3. 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落实考勤签到制和动态评价考核机制,杜绝 “走过场” 式培训,考核涵盖 “说(40 分)、听(30 分)、读(20 分)、写(10 分)” 四个方面。

  4. 强化督促检查:推普领导小组对培训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 建立工作台账:各相关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培训视频、图片、简报等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培训结束后上报工作总结。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尼玛仓联系电话:18008924624电子邮箱:18008924624@163.com